补贴工作

东海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报告

作者:东海县 点击次数:239 发布时间:2019-01-0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东海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报告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是中央、省级财政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惠民工程。近年来,东海县农机局坚持阳光操作、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把党的惠民政策送到千家万户。现将2018年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购机补贴工作情况

1.资金安排

2018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补贴资金5082万元,2017年结转资金467.164万元用,2018年度实际可用补贴资金为5549.164万元。

2.补贴机具及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10日,补贴受益农户2258户,购买补贴机具2993台套,使用补贴资金5547.31万元,(其中报废更新6.8万元 )带动农户投入资金超2.1亿元。2018年度东海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量及使用补贴资金情况如下表:

编号

机具品目

机具台数

中央补贴

1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

168000

2

打(压)捆机

102

4080000

3

谷物烘干机

43

1338000

4

花生收获机

4

88000

5

秸秆粉碎还田机

32

69200

6

开沟机

124

161200

7

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333

13586400

8

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6

60000

9

喷杆喷雾机

212

5076000

10

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

13500

11

热风炉

3

60000

12

撒肥机

3

6600

13

深松机

4

9000

14

水稻插秧机

136

4250000

15

田园管理机

33

19800

16

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829

1832200

17

筑埂机

3

13200

18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1094

24149000

19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3

99000

20

自走式秧田育秧播种机

16

32000

21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8

294000

合计


2993

55405100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的东海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县人大、农机、财政、纪委、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农机补贴实施方案的制定、检查、监督、指导和投诉、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补贴范围、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二是签订责任状。县政府分管农机的副县长,分别与各乡镇长或乡镇分管领导签订《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目标责任状》,并将农机补贴工作纳入年终县政府对各乡镇的目标考核工作。召开全县农机管理员专题会议,共同学习了《东海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东海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东海县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优秀经销企业评比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对补贴辅助系统的使用、补贴办理流程及时间节点等事项作了强调和安排。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操作。

在具体实施补贴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具体操作程序运作。一是严把审核关。对乡镇和经销企业录入的信息坚持每天审核,发现错误及时退回并告知修改。二是严把牌证关。对于补贴机具中需要入户上牌的机具在上牌上证前一律不允许办理补贴手续。三是严把公示关。要求乡镇对每批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在规定时间公示到村,县级将每批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在规定时间在县级补贴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低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把档案关。妥善保管补贴档案资料,按受理补贴对象资料的顺序保管,于年底装订成书。上级下发的文件、本级的工作制度以及工作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均应整理装订成册。五是严把抽查核查关。为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购机补贴政策的落实不打折,县农机局与县财政局按省有关要求对每批次补贴机具在兑付结算前组织人员分乡镇分组到购机者家中或作业地点对购买机具分品目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核查,核查时核对购机者身份信息及机具信息,填好核查记录表,拍下铭牌及人机合影照片打印存档。截止目前共核查机具约1100台套,涉及补贴资金约2000万元。

(三)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检查

为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确保补贴政策不走样,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透明、规范、公正,做到补贴工作全程监控。突出重点人头,严控关键环节,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的要求。为了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购机补贴工作,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购机补贴工作责任状,细化责任、强化监管;农机局在补贴工作开始之前组织县辖区内的经销企业共同学习了《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东海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东海县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优秀经销企业评比活动的实施意见》,并让各经销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18年农机经销商承诺书》。

(四)加强信息宣传,做到公正公开

在省局统一设置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宣传《2018-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2018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一览表》、《江苏省农机购机补贴流程图》,公布东海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购机补贴操作流程图和农民购机申请与结算流程图、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让老百姓熟悉政策、掌握流程,使补贴工作在阳光下操作。补贴资金兑付或结算前,在村镇公示补贴对象信息的前提下,在东海县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中进行公示。

  (五)改善基层工作环境,提高办事效率

    我县在每个乡镇都成立了购机补贴工作服务办公室,有1名农机管理员专门负责办理农机补贴工作。农机局建立补贴工作QQ群、补贴经销企业QQ群,使农机经销商、农机局补贴办公室与各乡镇补贴工作人员,实现实时互动交流。近几年,为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基层考核,县农机局已经为各乡镇购置档案橱、手提电脑、打印机、照相机、身份证读卡器、电瓶车等设备,便于开展补贴的录入、照相、报账等各项工作。今年又根据乡镇实际情况,从工作经费中拿出1万余元为乡镇配备了移动硬盘,大大提高了乡镇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六)及时申报,提高资金兑付率

一是经销企业预录入。经销企业在机具售出后,及时收集购机者及机具材料信息并录入预录入系统。购机者及机具材料信息包括购机者人像、身份证、发票、人机合影、铭牌大架号拓印件,留下相关照片及复印件以备录入信息使用及留存建档。

    二是乡镇审核导入或录入信息。购机者每月1至5日到乡镇农机部门申请补贴。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复印件;补贴政策告知与承诺书;销售确认表;机具铭牌拓印件;购机者一折通账号;现场核实机具铭牌编号是否与销售确认表一致,人机合影拍照留档。需安装验收的补贴机具还必须现场核查填写安装确认表。补贴材料齐全且预录入信息正确的将补贴信息导入或录入补贴系统,经县农机审核通过后公示补贴信息不低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一折通发放表交于乡镇财政所核对。

    三是农机局汇总申报。将乡镇财政核对后的一折通发放表与补贴资金申请表、补贴汇总表、补贴信息清册一起签字盖章后在每月20日前上报县级农机部门,县级农机部门审核并汇总后在每月28日前上报县级财政部门。

    四是财政直补。县级财政部门接到农机部门报账申请后审核并通知各乡镇财政所将购机者账号录入县一折通系统,在次月5日前将补贴款通过一折通系统打入购机者账号。如果有账号和户名不一致的及时发送到各乡镇财政所进行更改。

每一环节都积极办理,及时运作上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程序,使资金及时兑付到购机对象手中。

三、工作创新及亮点

1.针对乡镇在绩效管理中存在的较为集中的问题是制度上墙,因为乡镇工作人员少且工作量大,对于制度建设及相关制度上墙材料收集或制定有难度,县农机局采取统一印制的方法解决了这一问题,为26个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共印制了涉及4个方面的104块制度牌,并发放到位及时上墙。同时印制了“东海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及投诉处理记录簿”方便乡镇工作人员及时记录相关咨询、投诉信息。

2.东海县是农业大县也是农机大县,每年补贴农机具的增长量位居全市之首,机具量大面广,这就给机具核查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量和难度,农机局补贴办目前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每批补贴机具兑付结算前10%的抽查核查量就显得太大,时间安排上存在很大难度,农机局根据这一实际情况,采取全员参加的形式来开展这一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作为组长,全体工作人员作为成员,联合县财政局分组分片对每批机具进行及时按比例核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每批机具补贴款的及时兑付在时间上提供保障。

 

 

2018年1月3日